北京大学医学部|体育馆

规章制度

体育馆安全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为广大师生员工及全民健身爱好者提供优质的锻炼场所和健身环境;实现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为全民健身服务的宗旨;以达到养成良好的生活、锻炼习惯的目的,特制定此制度:

一、所有进馆人员均须严格遵守本馆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馆内秩序。

二、进馆锻炼请主动向管理人员出示相关证件,有序锻炼。

三、任何个人、单位和部门在使用体育场馆的过程中,都要保证场馆安全、保持环境卫生和维护场馆秩序。

四、爱护公共财物,进馆人员须穿软底无钉运动鞋,合理使用各场馆器材设施;若因个人使用不当造成器材设备损坏,需照价赔偿。

五、锻炼前确保身体处于健康状态,饮酒者禁止锻炼;如身体有不适反应,应立即停止锻炼,避免伤害事故发生。

六、锻炼前请妥善保管好私人财物,如有遗失,场馆概不负责。

七、馆内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

八、注意文明礼貌,不得高声喧哗,严禁斗殴。

九、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及携带宠物进入馆内。

十、馆内不得乱涂乱画;未经许可,不得在体育场馆内外悬挂、张贴宣传品,摆放及发放商业产品。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十一、雨雪天进馆前,需清理干净鞋上残留的泥沙,所有雨具须放在指定地点,不得带入场地内。

十二、如遇火情等紧急情况,请不要贪恋财物,勿慌乱,应在管理人员的引导下迅速、有序撤离。

十三、要有安全意识。如遇可疑包裹或人员请及时与馆内管理人员联系。

十四、严格遵守开馆、闭馆时间,不得擅自入馆或延时滞留。